释义 |
法律分析: 1、高速公路上行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20公里。2、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每小时100公里,有三条车道以上的,最左侧的最低速度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为90公里。3、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实际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4、在高速公路上一定要按规定的速度驾驶,要记得保持足够的车距,当行驶速度100公里时,车距应为100米以上,时速70公里时,车距为70米以上,要自觉根据标志牌检验并调整自车与前车的规定间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