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判决有错为由提出执行异议 |
释义 | 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将审查并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执行流程包括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发出执行通知和采取强制措施。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费用,但执行完成后会扣除执行费。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也需支付。 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有异议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流程 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结语 在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异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进行审查,如异议成立,将裁定撤销或改正;如异议不成立,将裁定驳回。若对裁定不服,可申请上级法院复议。执行过程中,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将审查后决定是否中止执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执行费和实际支出费用。执行费标准根据执行金额或价额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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