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政府对其有管理权。同时上级部门对其也有一定的业务指导。党领导一切,党处于核心地位,党委对其也有管理权限。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本级和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法治市场监督管理建设评价办法、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开展执法监督的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相关执法监督情况经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