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以后主要在两方面占据优势,第一是在融资方面占据优势;第二是上市公司的转让出资没有限制,程序简单。但是上市需要符合法定的上市条件,具体如下: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高、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 3、上市公司的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4、上市公司的住册公司资本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5、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要符合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等要求。对于公司上市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因此要按照以上五项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证券法》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