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违约租住户不走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先进行协商劝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出租人有权起诉承租人,要求履行腾房义务、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一、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如下: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 二、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出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三、把违章建筑出租违法吗 对于出租人而言,尽管因房屋系违法建筑而导致合同无效,但该自建房屋在被拆除之前还是其占有的财产。合同无效后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将房屋返还。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根据最高法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规定,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更重要的是,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占用房屋期间的占用费。根据最高法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第5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出租人虽然不能取得租金收益,但是有权向承租人主张承租人使用房屋期间的占用费,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及周边房屋的租金标准。如果自建房约定的租金标准与一般房屋无异,可以参考租金标准酌情降低;具体案件可以具体确定。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类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又做了进一步规范。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解释第3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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