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几次,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劳动仲裁只能申请一次,且必须在仲裁时效内进行。除非申请人自行撤诉,否则同一事项在仲裁时效内不得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同样如此。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受理无正当理由的缺席情况。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只能申请一次。劳动仲裁应当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且同一事项只能申请一次劳动仲裁。除非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当事人变更请求事项,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及申请次数的相关规定 劳动仲裁程序及申请次数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相关法规,劳动仲裁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调解、仲裁和执行等环节。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没有明确的次数限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次提起申请。然而,对于同一劳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只能进行一次仲裁。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对于特定类型的劳动争议可能有特殊的申请次数限制。因此,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建议参考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以确保符合申请次数的要求。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一般只能进行一次,且应在仲裁时效内申请。除非申请人自行撤诉或当事人变更请求事项,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再次申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一方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前,建议参考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以确保符合申请次数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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