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者欲转院,医院拒绝配合,该怎么办? |
释义 | 当医院不提供转院手续时,当事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患双方可通过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法律分析 医院不给开转院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拓展延伸 转院申请被医院拒绝,如何维护患者权益? 当患者的转院申请被医院拒绝时,维护患者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措施。首先,患者可以咨询医院相关规定和政策,确保是否存在合理的转院条件。其次,与医院进行积极沟通,了解拒绝的具体原因,并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医生意见,以支持转院的必要性。同时,患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此外,可以考虑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解。最重要的是,患者应保持冷静、理性,与医院进行平等、合法的协商,争取通过合理途径解决转院问题,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当患者的转院申请被医院拒绝时,维护患者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措施。患者可以与医院沟通,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医生意见,以支持转院的必要性。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投诉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都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选择。患者应保持冷静、理性,通过合理途径解决转院问题,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岗位责任、内部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应当制定章程,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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