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
释义 | 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以下内容: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语言、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以下内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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