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的通知,如果职工超时加班,则在计算出小时工资的基础上,乘以300%计算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