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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释义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只需赡养养父母,无需赡养亲生父母,但是养子女愿意赡养亲生父母的,法律也不会加以禁止。
    一、再婚配偶与亲生子女谁更有继承权
    再婚家庭,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的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再婚期间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均可以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女被送人,与他人形成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原则上不拥有对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二、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法律后果
    1、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其养父母之间的上述权利义务关系立即宣告解除,包括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同时消除,如外祖孙、养父母的婚生子女。
    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亲属间的上述权利义务关系自动恢复,但是对于已经成年的养子女是否愿意恢复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亲属的上述权利义务,可协商再定。
    2、财产方面的法律后果
    依法解除收养关系时的养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且其养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当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对于养子女成年后因虐待遗弃养父母及应养子女生父母的要求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有权向养子女要求补偿收养期间为养子女支付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如为养子女的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可由养子女的生父母承担补偿请求。
    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引起的收养关系解除的,养子女或其生父母无义务承担收养期间为养子女支付费用的补偿请求。
    三、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把孩子送给别人养吗
    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把孩子送给别人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可以依法送养子女。且送养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父母子女关系。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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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