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来电动车能停别人小区吗 |
释义 | 只有业主和住户才享有使用小区公共场地、设备设施的权利,小区以外的人员没有这个权利,物业公司有权拒绝进入。如果是走访亲友,在小区业主或住户的许可下,可以临时停放车辆。但仅限于来访期间。 一、拆迁安置房车位 1、看能否办理产权证,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 2、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最好将车位细则写进合同,将详细事项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 3、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二、小区频繁停水物业有没有责任 投诉小区物业的流程是到当地的城管局,哪里有个物业科负责接待,物业科负责与物业公司商洽帮解决,不过从事实上情况来看,物业科不可能解决的根本问题。要想解决问题,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权力较大,按物业法规,它可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有23的业主就能够通过对物业公司的罢免决议,但是很多小区防止被罢免,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后物业公司再买通业主委员会人员,这样都与单个业主的诉求不利。解决办法,现在通信技术很发达,能够邀三五个本小区的业主组个微信群,在固定的时间内发布对物业的投诉信息和意见,然后商定好,统一由一人代缴物业费,在交费的同时与物业公司签订改进合同,只有在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公司才知道服务工作确实需要改进,切忌物业费各自去交,这样物业公司就不怕了,业主群越大物业公司越怕,而且,统一交费按限定是有折扣的。 三、开发商有权将车库卖给自己的人或单位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车位、车库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 该小区的车位、车库应由业主法定共有。小区车位,只有在满足业主所需车位后且有剩余时,开发商才可以允许业主以外的人使用小区的车位。 但开发商不能通过出售等方式转移车位所有权,只可以通过出租方式给业主之外的人。 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给业主之外的人时,不得影响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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