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借条要写今借到。 “今借到”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 如果在借条上写“今借”的,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这种情况下,若无其他证据佐证,出借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