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以下权利是可以出质的: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一、应收账款可以质押吗 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如何定义是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动产出售价格。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动产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动产,优先受偿出售动产的价款。权利质押是指依法可以转让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股份和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其他可以依法转让的权利作为质权标的的担保。 三、民法典规定存款单能否出质作为担保 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其中包括存款单:(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