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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丢了对方又不承认怎么办
释义
    欠条丢了对方不承认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之后由法院判决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别人欠我货款不给怎么办?
    对方拖欠货款不给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朋友借钱迟迟不还怎么讨要
    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三、欠钱不还会判刑吗
    债务人欠钱不还,有欠条即使其不承认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在查明真相的基础上进行判决,与对方是否承认欠条没有太大关系。起诉时应当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欠条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法院判决对方偿还欠款的,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债权人还可以自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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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