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办理贫困证明(边缘容易致贫)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贫困证明材料需要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无稳定收入证明、失业证明等;5、经济困难证明申请表。《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请问到民政局办理贫困证明(边缘易致贫那种),需要哪些材料? 贫困证明材料需要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无稳定收入证明、失业证明等;5、经济困难证明申请表。《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办理居住证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 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 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去上海限行外省运营车辆(出租车)吗? 限行,外地牌照车在上海 限行的具体内容:一、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1. 延安高架路;2.南北高架路;3.逸仙高架路;4. 沪闵高架路;二、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您好,我在西安工作()分公司社保是总公司(深圳)代缴有影响吗? 个人社保缴费金额是被保险人的缴费基数影响,不同地区的人情况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个人缴费人员在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之间自行确定缴费基数。同时,其中开设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花销都需要个人承担。《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个人缴费人员在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幅度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你好,补发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证明的遗失声明(如有遗失情况的);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儿童的户口本;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4、医疗机构提供的出生情况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