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商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1、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业主追缴欠款,并可能会加收逾期滞纳金等其他费用; 2、物业公司可以限制业主的使用权,比如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关闭公共设施等,直到业主履行缴费义务; 3、物业公司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措施,通过强制拍卖、查封等方式变卖其财产来弥补欠款。 综上所述,商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拒绝交纳物业费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据理力争。如果商铺业主有异议,应该及时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弯物负连带弯喊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