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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释义
    离婚协议在如下情况下有效: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即均领取离婚证时,离婚协议生效。且离婚登记程序为,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一、离婚男方不愿意离怎么处理
    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准予离婚。并且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的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怎样离婚最快?
    离婚最快的办法是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之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再次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完成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三、准备离婚要多久可以冷静?
    准备离婚冷静期一般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且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无人异议的,应当领取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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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