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事故责任方更换部门负责人的情况下,需要采取措施确保信息的衔接与传承。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将必要的信息和文件记录备份,并交由新任负责人负责查看和了解情况;同时也需要举行必要的培训和交接会议,以确保新任负责人了解和熟悉前任负责人处理事故的方式和做法,从而更好地接手事故责任方的工作。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责任。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领导人员、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责任人员离职、调离或者退休,应当如实向其接替者和事故调查处理人员说明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