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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是什么
释义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有: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即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
    一、农业用地能盖房子吗
    农业用地不可以盖房子。
    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坑塘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
    国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该符合国家限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是尽可能少占农业用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申请流程如下:
    1、经营者申请。经营者应制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别、数量、规范和用地范围等,并和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量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等相关土地使用条件。商量统一后,两方签署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2、乡镇申报。乡镇政府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实行调查。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应马上把相关材料上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马上通知经营者,并讲明原由;
    3、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实行审核,农业部门主要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
    二、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实施拆迁给予的安置房一般属于回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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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