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律师法》和《民诉法》规定,律师在代理委托人的诉讼案件中,可以与其他律师合作,联合承担案件的代理工作。在合作方案中,律师之间可以进行互相补充,但必须保证方案的统一和协调。如果合作方案存在冲突或不一致,会导致案件代理工作的混乱和低效,甚至可能影响案件的胜败。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二十六条:“律师可以在代理委托人的诉讼案件中与其他律师合作,联合承担案件的代理工作。” 2.《民诉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两人以上的律师共同代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委托两名以上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提交共同代理书,并确定共同代理人的主管律师。” 综上所述,律师在合作方案中可以互相补充,但必须保证方案的统一和协调,以确保案件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合作方案存在冲突或不一致,会影响案件的胜败,因此律师需要认真协商和制定合理的合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