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老楼加装电梯新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老旧楼区公共设施适老环境改造制度,出台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改造服务办法,完善涉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与老年人自主安全的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 法律依据:《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第二条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保障全体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2.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质量效益,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强化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注重提升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和品质保障水平。 3.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从供给导向转向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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