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是起诉方,负责收集证据、提出指控。因此,辩护律师需要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证据和证人证言进行有效应对,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首先,辩护律师应该审查检察机关所提供的证据,包括调查报告、鉴定意见、物证、证人证言等,查看证据是否存在瑕疵或不足。其次,辩护律师可以针对证据提出异议,要求法庭排除或重新审查。最后,辩护律师可以在质证证人时,通过提问、反问等方式,挖掘出证人证言的不足或矛盾性,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质证检察机关或者其指定的辅助人员出庭作证的证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法庭应当排除违反法定程序的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或者其他人有过错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被告人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