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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主讨债时男子跳楼坠亡,家属索赔50万,法院却说不用还?
释义
    男子为逃47万元债务,躲藏4年之久一直不还,后被债主发现追债时意外死亡,其家属索赔50万元,债主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吗?债务人死亡后又该找谁还钱?
    男子借47万4年未还
    张三开餐厅差一笔启动资金,于是让妻子找闺蜜小美借钱,小美见张三是做生意的,家里也还算有钱,就答应了,可天有不测风云,张三做生意失败,妻子也因家庭不和与其离婚。小美将二人告上法庭,但由于一直找不到人,这笔债务一直无法要回,直到那一天
    小美前前后后借给张三总共47万元,法院判决这笔债务由张三和其妻子共同承担,但这两人却一起玩起了失踪,就连法院也无法联系上,就这样,小美一找就是4年,直到有一次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时,发现了失踪已久的张三。
    再三确认后,小美立马要求好友将张三拦住,防止他再次逃跑,而自己也马上打电话叫丈夫前来。丈夫李四拿着判决书让张三还47万元的债款,可张三却说暂时没钱,并希望他们再给他一点时间。
    追债时债务人意外身亡
    同样的话,小美在4年前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为避免张三再次逃跑,小美立马拨打110报警,可警方却称这属于经济纠纷,且法院判决书已经下达,警察并无执法权。于是小美打电话给法院,但由于当时已是凌晨1点多,法院没上班,最终一行人决定先将张三带去附近的派出所,等待天亮后再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直到早上5点30分左右,张三来到附近医院上厕所,李四和朋友在外等候,两人一直没等到张三出来,便立马闯进卫生间,但四下未发现张三身影。李四暗道不好这张三怕不是又跑了!于是和朋友趁着夜色寻找,最后在马路上发现了张三。但此时,张三已奄奄一息,李四见状便立马拨打120,将人送往医院,但张三却因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张三家属觉得小美和她丈夫李四等一行人要债之举不合理,给张三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从而导致张三跳楼身亡,报警后,警方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于是张三现任妻子又诉至法院,要求小美、李四及其朋友赔偿50万元。
    法院审理
    对于张三现任妻子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理由是:一、被告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债务问题,保证天亮后双方均能达到法院,并未以此获得非法利益;二、对于被告行为给死者造成精神上的压力和痛苦的主张,该行为并未超过自力救济的合理限度,不属于侵权行为。
    追债过程中导致债务人死亡,讨债者是否担责?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追债过程中,若债务人逃跑而导致其意外身亡的,讨债者如果没有犯罪故意,也不曾实施犯罪行为,则无需担责;如果讨债者出现非法拘禁行为,与债务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债务人死亡后又该找谁还钱?
    本案中,从债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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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4: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