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一般事故等级划分有可以分为两种: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的事故说的是,例如造成30或者30人以上死亡的,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情况,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说的是,造成了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或者造成了经济损失,直接损失超过了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