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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顶楼打孔加楼梯去天台是否违法
释义
    如果天台属于该栋全部业主所有的,则顶楼打孔加楼梯去天台的行为违法,该栋楼房的全体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顶楼属于顶楼住户所有,则顶楼打孔加楼梯去天台的行为不违法。
    一、房子后面的地方归谁?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认定标准是这些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不属于某一单个的人所有,也不属于开发商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至于开发商是不是将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费用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在所不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都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都属业主共有,也有例外:在小区内的某一整栋建筑物属于特定业主所有的情况下,该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该特定业主,而不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内的城镇公共道路占地和城镇公共绿地占地,该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共有部分。在规划时就确定属于某个业主所有的绿地,就应当归个人所有;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附赠的花园,究竟应当归属于业主共有还是业主单独所有,存在不同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倾向性意见认为,既然这些绿地根据合同已经约定归个人所有,且其为此支付了对价,应当按照约定归业主个人所有。
    二、装修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一)私自拆改。装修公司未经业主同意以任何理由拆改房屋的,都应该赔偿给业主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工程质量不符协定工程质量如果不符合合同所写规定,业主有权要求装修公司在合理的限制时间内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承担工程逾期交付的赔偿责任。
    (三)隐蔽项目未通过业主认可还继续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主下水三通漏水物业负责吗
    (一)人为损坏,由于高层居民向管道中投放金属物品或水泥块等硬物造成的主管道漏水,在找不到肇事住户的情况下,由该栋使用该管道的全体业主承担维修责任;
    (二)由于质量、使用过程中正常损坏的,有下水管质保单位维修,质保期逾期由物业维修,但费用还是要该栋业主全部承担;一般物业公司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不会向业主索取费用,除非更换管道需要穿墙破路的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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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7: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