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一、没有欠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款凭证或者银行流水记录等可以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收条,应当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二、民间借贷受到保护吗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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