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一下如何处理在施工现场受伤 |
释义 | 处理现场工伤事故的办法: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排除其余安全隐患;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好,我想问一下施工现场摔伤,多处骨折残疾鉴定可以平定几个层次 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前提条件是,职工发生工伤以后,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要去进行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施工现场受伤骨折,施工现场应如何赔偿? 建筑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施工现场工作时受伤,非常严重,如何处理合适 现场遇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排除其余安全隐患;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您好,我想问一下,在工厂受伤时如何判断赔偿 在工厂受伤索赔的需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受伤后,老板不承认自己在施工现场受伤 第一,如果有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拿劳动合同,找几个受伤时在场的工友为你作证,证明是在工地受伤的。第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有办法,应该是建筑类施工项目的,你可以直接找施工公司,一般这类公司比较大好赔钱,这种情况下要找人证明你确实是在工地工作,也是在工地受伤的,确立了劳动关系,再进行伤残鉴定就可以要求赔偿了。第三,国家法律对建筑业有特殊规定的,如果聘请他的人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法律就确认他和负责施工的有资质的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有大公司赔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先向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首先,发生事故后一定记得保留证据,应当向有关部门报案如报警、报120、报劳动监察、报安全部门等,保留在工地受伤的证据。原因是由于工地用工的临时性或短期性,大多数用工者都不与打工者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问题,有的情况下是巨额赔偿,相当比例的用工者采取抵赖、躲避等方式,企图逃避赔偿责任。所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可以记录受伤的场所、环境、及原因,为将来的索赔留下了线索和证据。其次,要选择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合理治疗选择市(县)区级以上医院治疗。资质较低的医院出具的材料容易导致赔偿的异议,同时也容易延误治疗。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治疗合理是很重要的。其三,注意保留住院治疗期间的材料住院期间形成的病历、票据、诊断、遗嘱、CT片、费用清单等是索赔的依据,丢失不可复制,一定要保留好。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不容忽视。其四,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有的受伤者不懂得主动协商,寄希望于用工单位主动赔偿是不妥当的。协商的前提是你要了解自己的伤情属于什么程度,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这些问题都是医疗、法律方面的专业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人员。否则提出的数额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协商解决问题。既然是专业问题,就不是一个对法律知之甚少的人能够解决的。所以,在协商时建议委托律师对事故索赔问题予以评价,并代理伤者进行协商。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可以恰当的提出数额和依据,便于用工者接受;第二,律师会从专业的角度在协商过程中为你的索赔问题取得有用的证据,以备协商不成诉讼使用。其五,一旦协商不成,及时进入诉讼法律程序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