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的? |
释义 | 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t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58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44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37.68元。 附: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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