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银行被盗刷之后银行需要赔偿吗 |
释义 | 电子签名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件的签名,也可称为电子印章,网上银行均是通过确认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的。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在网上银行的交易过程中,普通的网银客户即是电子签名人,而银行即是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按照本条的规定,在网上盗刷案件中,对银行方采取举证倒置原则,即如果银行不能证明自己对网银客户的损失没有过错的,就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实际案件中,只要银行能够证明其所提供的服务完全是严格按照《电子签名法》和符合国家规定并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实施的,则能证明没有过错,无须对网银客户的损失进行赔偿。在实际案件审判中,法官一般按照案情实际来判断银行需要承担责任的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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