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诉讼费用有不同的交纳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