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何时可以解除合同 |
释义 |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规定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般针对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等情形作出规定。 二、转租受法律保护吗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转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情形有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情形包括出租人的违约和承租人的违约。出租人的违约: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签订时的要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维修义务等等,承租人的违约: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给第三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未按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守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提出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