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371打电话有用,具体内容如下: 1、“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于2009年4月1日在中央组织部和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四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时开通。工作时间由人工提供咨询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自动语音应答服务; 2、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章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参加组织生活、党籍党龄方面的咨询服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党员履行义务、保障权利方面的咨询服务;党的建设其他方面工作的咨询服务;寻求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的咨询服务;听取党员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等。党员在任一地区直接拨打“12371”电话,其通话属本地通话,系统将根据来电号码接通本地区党委组织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拨打其他地区党委组织部的电话需加拨区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