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镇至乡、镇,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往往指的是本人出生户口所登记的地方,也是身份证标明的户籍地址,通常以省级+县(市)来表达户口所在地,户口本上的首页,有一栏是口登记地址,一般情况下,该栏就是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若是发生变更,则户口本的相关位置会有记录。 户口本的首页上有户口常住地地址户口本上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盖章派出所名字更改,可以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任意派出所查询“户口所在地”。 综上所述,在填资料的时候经常会碰到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