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纠纷被告如何立案 |
释义 | 继承纠纷列被告的方式为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继承权的人就是被告。若是继承人、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 一、第三人是原告还是被告 民事诉讼第三人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独立于原告与被告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 二、在合伙合同纠纷中如何列被告 在合伙合同纠纷中,将合伙合同中的其他侵犯自己权益的合伙人列为被告。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如果被告不符合当事人条件,而原告又不同意更换,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起诉。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方死亡怎么继承 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方死亡的,由死亡方继承人参加诉讼;被告方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或被告没有遗产也没有义务承担人的,诉讼终结。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