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这边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 |
释义 | 申领居住证之前,需要先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申领居住证。 (一)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二)申报方式 1、线下办理: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2、线上办理 : 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成都”,在底部选择“蓉警服务”板块,点击“流动人口申报”板块进行申报。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居住证》。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居住证办理分为五类情况: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3、符合连续就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5、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 前置条件 一、 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对2张) ; 三、近8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 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 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 :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六、对于在蓉就业具有正式编制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员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清单或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市级(含)以上组织人事、公务员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招收(录用、聘用〉正式文件及名单,同时提供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代替社保清单和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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