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个问题应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首先,十年前被政府征用的时候有没有签订征地补偿合同,并且实际补偿。 如果那时已经签订合同,补偿也到位了,你应该没什么话说。假如那时没签合同,或者签了合同,补偿款没到位,就有权选择对你最有利的标准来执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