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效借款协议的条件有: 1、借款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2、利息符合国家规定; 3、借款合同的内容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4、协议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借条必须借款人写吗 借条的书写人不是必须由借款人书写,借条书写的主体可以是借款人、贷款人人或第三人,只要得到借贷关系双方的认同并签字捺印就能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补充借据如何写才有效? 补充借据要列明下列方面才有效: 1、写下贷款人借款人的全名,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和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绝; 2、贷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借款人逾期不还贷的,贷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款人可以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应 欠条如果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条件,则一般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