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单位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流程? 1、新开户单位到管理或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住房的公积金汇缴的变更(补交)清册》、《住房的公积金委托的收款协议书》,由单位按照有关的政策的规定确定缴交比例。 2、在《变更清册》的补交栏中填写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至开户上月的应补交额,其他的表格根据填表的说明填写了,加盖单位公章,交审核并办理了开户的手续。 3、新开户的啊单位将补交额和月应交额的合计数,存入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的。单位根据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建立个人明细账和单位账。 4、正常缴交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将款项存入专户;缴存有变动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向报送《变更清册》(调入或调出的,在摘要栏中注明调入或调出单位),并将变更后的月缴交额,存入专户。 二、办理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身份证; 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 4、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该开设公积金贷款开户许可。单位应到公积金管理指定服务网点领取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1、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3、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经办人的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