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妇科医院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医疗费用,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以用医保卡报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 医疗费用 ,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