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污水排放三级标准是:化学需氧量(COD)小于120,生化需氧量(BOD5)小于60,悬浮物(SS)小于50,动植物油小于20,石油类小于1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小于5。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法律客观: 《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