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保全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子被保全在履行生效裁判规定的义务后没有什么不利后果,一般在诉讼当中做的财产保全,对财产保全涉及的房产只有冻结交易的影响。对于产权不清的以及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一般不会进行保全。如果最终判决难以执行,被保全的房产会被拍卖。 一、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有什么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提到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由于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是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3、是否必须提供不同的担保,对于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不必提供担保。只有当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时,才能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在诉讼前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同,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诉讼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5、解除保全措施的原因不同。 二、无房产证是否能诉讼保全 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采取财产保全。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法律规定诉讼财产保全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诉讼财产保全的法律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