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公司可以使用吗? |
释义 | 总公司的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证若没有限定许可区域,分公司可直接使用;若有限定区域且分公司不在内,则总公司需增加相应许可区域。根据《劳动合同法》和《行政许可法》,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需符合法律规定。因此,需核实总公司的劳务派遣证是否设定许可区域。 法律分析 如果总公司所办理的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证上没有限定许可区域,那么分公司可以直接使用,如果有限定区域而该分公司不在许可区域内,则需要总公司去增加相应的许可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无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需要经过劳务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条规定,“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律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因此,你需要查实总公司所办理的劳务派遣证有没有选定许可区域。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能否在分公司范围内转让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由总公司获得的,用于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许可证件。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属于总公司的,不能直接在分公司范围内转让使用。因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针对特定的法人实体颁发的,具备特定的条件和资质要求。如果分公司需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通常需要自行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审批。所以,在分公司范围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能直接转让使用,需要分公司独立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设立和使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和条件。如果总公司所办理的许可证没有限定许可区域,分公司可以直接使用。但如果许可证有限定区域且分公司不在其中,总公司需要增加相应的许可区域。此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一般属于总公司,分公司需要自行申请并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在分公司范围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能直接转让使用,需要分公司独立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的处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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