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将其工作用车收回。领导干部工作调动到新单位后,按规定确需配备工作用车的,一律由新任职单位(或调任单位所在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安排解决,不准从原单位随带和借用车辆,也不准从原单位借用和调入司机。 法律依据:《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第二十四条 从事调配工作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违反调配纪律的,应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凡接到调令的干部,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应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