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新生儿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在自己的孩子出生的三个月时间里,去社区给孩子办理医保就可以了,这样在以后就医的时候,就可以使用医保进行报销,新生儿如果是在市区定点的医疗机构报销门诊的话,一千元限额以内的是享受百分之五十的医疗补助。如果是住院的话,每次新生儿住院起付标准内的是由父母承担的费用,一般每次起付的标准是在五百元,也就是说这五百元是需要自己支付的费用,等超过了这个标准到四万元的部分基金结付是在百分之七十五,四万元以上到十万元以下的是结付百分之八十。十万元以上到二十万万是结付百分之九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