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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释义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房屋归登记一方个人财产,但还贷款项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则为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个人投资收益和一些补贴。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并在婚前支付全部购房款项,且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获得的房产证,房屋都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在婚后将配偶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么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在司法实践中,该房屋被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则属于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的规定,由不动产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属于共同财产。在婚前购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共有关系。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约定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在申请贷款时,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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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