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 |
释义 | 劳动合同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巳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就应该认定该企业或组织就是适格的用人单位,相应地享有劳动法上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和责任。 关于用人单位法律上的界定,应该说我国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意见第一项适用范围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S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对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认定作了进一步地补充。 一、劳动者的认定范围与方法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没有对劳动者进行法律上的明确定义,所以对劳动者的认定目前还主要立足于有关政策法规的立法基础。根椐原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厂长、经理是由其上级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但这条规定仅仅是从订立劳动合同的角度来谈的,并且这个规定年代比较久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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