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排污许可证几年更新一次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法律依据: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 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10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第二十九条、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本规定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