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经济案件如何撤案?
 经济案件受理后一般是不可以撤案的,只有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案: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盗窃4000元检察院是否能不起诉
 盗窃4000元,如果未达到当地的立案标准,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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