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险的保险期限 |
释义 |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与建筑工程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经保险公司批准之后可以相应延长。《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一、工伤后可以补交工伤保险吗 工伤后可以补交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而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的费用。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么办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按照规定应当由其向本企业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按期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费用,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除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之外,条例规定的其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都应当由破产企业按照第一顺序优先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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