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后公证 |
释义 | 赠与房产办理公证后,一般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是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一、房屋赠与合同时效有无规定如何办理 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期限的,则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如果赠与合同没有附期限,则它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办理公证,到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二、房屋赠与可以撤销吗 房屋赠与可以撤销。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财产赠与他人,并签订财产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因此,虽然受赠人同意将财产赠与另一方,但作为房地产,财产权只有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才会转让。因此,赠与可以在房地产变更登记前撤销,受赠人不能要求法院继续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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